2007年7月10日,刘一民市长在会议中心第二会议室召开会议,研究市中心城区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收取等问题。叶大川副巡视员、龙秋芳秘书长以及市人防办、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规划局、市建设局、市房管局等单位负责人参加了会议。会议研究决定,从四个方面认真做好人民防空工作:
一、严格按照《六盘水市中心城区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收取和管理办法》,加强市中心城区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的征收。市财政局、市建设局、市规划局、市房管局各抽出1人协助市人防办,集中两个月的时间对市中心城区民用建筑项目缴纳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情况进行清理。
二、对已经修建的防空地下室进行检查,不允许随意改变防空地下室的用途,但当前可用于车辆停放。
三、各有关部门部门要积极支持防空地下室建设工作,协助做好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的收取工作,规划、建设部门盯严格把关,达到建设防空地下室要求的,原则上要建防空地下室。
四、城市建设项目要严格执行规划。房屋建筑因更改设计增加建设面积的,补交土地出让金,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地企共建项目需要减免有关费用的,必须经市政府集体研究决定。 (六盘水市人防办 谢应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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